- 1、诉讼法[ sù sònɡ fǎ ]
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针对各种不同性质的诉讼,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其内容一般包括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案件的侦查(调查)、起诉、审判、上诉、申诉、再审、执行等程序。
- 2、诉讼费[ sù sònɡ fèi ]
1.为进行诉讼而支出的费用。
- 3、刀笔讼师[ dāo bǐ sònɡ shī ]
1.指以包揽词讼﹑舞文弄法为业的人。
- 4、邵伯讼棠[ shào bó sònɡ tánɡ ]
1.邵伯(召公奭)巡行乡邑,听讼决狱于棠树之下,民不废农功。见《史记.燕召公世家》。后因以"邵伯讼棠"为讼狱不烦劳百姓的典故。
- 5、诉讼标的[ sù sònɡ biāo dì ]
民事诉讼的客体,即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加以保护的法律关系或权益。与诉讼中的标的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后者指诉讼标的所涉及的实物。如分割财产的民事诉讼,其标的是财产的所有权,而标的物则是所涉及的金钱、房屋等。有些民事诉讼(如离婚)只有标的而没有标的物。
- 6、诉讼费用[ sù sònɡ fèi yonɡ ]
法律规定由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承担的为进行诉讼而支付的费用。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由双方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