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起于周末而传于汉初的六种古历之一。
⒉ 殷商时所用历法。
⒈ 起于 周 末而传于 汉 初的六种古历之一。 《后汉书·律历志中》:“案暦法, 黄帝、顓頊、夏、殷、周、鲁,凡六家,各自有元。
引光 晃 所据,则 殷 历元也。”
⒉ 殷商 时所用历法。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二章第三节:“商 代的历法是一种阴阳合历。每年分为春、秋,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闰月置于年末,称为‘十三月’。到 祖甲 以后,闰月也有放在年中的。
引殷墟 曾出土一片胛骨,上面刻着两个月的干支和‘月一正曰食麦’等文句,是 商 代历书的一部分抄本。”
1.祸害,灾害。 2.暴戾,过于猛烈。
1.奢华;华丽。后多指诗文辞采浮华艳丽。
1.暴利;不正当的利益。
1.引导行礼。
“万有引力”的简称。见“万有引力”(17页)。
1.引用判例。 2.引以为例证。
1.升烟祭天之礼仪。
1.作诗的才力。
1.盛大的祭礼。 2.殷代的礼制。
1.谓刑法。《荀子.正名》有"刑名从商"之说﹐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