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三让。
引《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 三辞,从命,曰:‘ 重耳 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章表》:“昔 晋文 受册,三辞从命,是以 汉 末让表,以三为断。”
1.三回。 2.指朝﹑野﹑市三处。
1.周代治理重案,必依次与群臣﹑群吏和百姓三等人反复计议,然后定罪判决,以示审慎。 2.指三次察讯。 3.谓击刺三次。
1.指移置句外的词语。
1.分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