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征收粮税。
引《周礼·地官·载师》“凡田不耕者出屋粟” 汉 郑玄 注:“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
1.草名。
1.谓栖息于水。 2.指在舟中或水边过夜。 3.白菖蒲的别称。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八.白昌》。
1.征收赋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