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瘦瘠不堪,健康状况很坏。
引《新唐书·永安王涵传》:“寳应 初, 河朔 平, 涵 方母丧,夺哀持节宣慰,所至州县,非公事未尝言,蔬饭水饮,席地以瞑。使还,固请终制, 代宗 见其癯毁,许之。”《新唐书·儒学传中·路敬淳》:“居亲丧,倚庐不出者三年。服除,号慟入门,形容癯毁,妻不之识。”
1.蓄意隐瞒。 2.指曲意加以掩饰。
1.小惠。
1.极力毁谤。
1.兴会;兴致。
1. 以和平手段从已夺走和非法扣押者手里收回自己的人和财产。
1.迎合。 2.古代公文用语。犹核实,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