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不讲道理成语有哪些(18个)

  • 1、

    不可理喻 [ bù kě lǐ yù ]

    释义:喻:开导,晓喻。没法跟他讲道理。形容蛮横或固执。

    出处: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褐盖》:“此辈不可理喻,亦不足深诘也。”

  • 2、

    不知好歹 [ bù zhī hǎo dǎi ]

    释义:不知道好坏。多指不能领会别人的好意。

    出处: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二十六回:“三老道:‘你这猴子,不知好歹。那果子一闻,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活四万七千年;叫做“万寿草还丹”。’”

  • 3、

    颠倒是非 [ diān dǎo shì fēi ]

    释义:是:对;非:错。把错的说成对的,对的说成错的。把是非弄颠倒了。

    出处:唐·韩愈《施先生墓铭》:“古圣人言,其旨密微,笺注纷罗,颠倒是非。”

  • 4、

    胡搅蛮缠 [ hú jiǎo mán chán ]

    释义:不讲道理,纠缠不放。

    出处:清·邵振华《侠义佳人》第一回:“我说的正经话,你不听;胡搅蛮缠的说了这些闲篇儿,谁来听你!”

  • 5、

    胡作非为 [ hú zuò fēi wéi ]

    释义:胡:乱;非:不对。不顾法纪或舆论,毫无顾忌地做坏事。

    出处: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十二回:“或诬好吃懒做,或诬胡作非为。”

  • 6、

    狐假虎威 [ hú jiǎ hǔ wēi ]

    释义:假:借。狐狸假借老虎的威势。比喻依仗别人的势力欺压人。

    出处:《战国策·楚策一》:“虎求百兽而食之,得狐。……虎以为然,故遂与之行。兽见之皆走,虎不知兽畏己而走也,以为畏狐也。”

  • 7、

    欺人太甚 [ qī rén tài shèn ]

    释义:欺负人太过分了,令人不能容忍。

    出处:元·郑廷玉《楚昭公》第四折:“主公着他做了盟府,又与他一口宝剑,筵前举鼎,欺人太甚。”

  • 8、

    强词夺理 [ qiǎng cí duó lǐ ]

    释义:强词:强辩;夺:争。指无理强辩,明明没理硬说有理。

    出处: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座上一人忽日:‘孔明所言,皆强词夺理,均非正论,不必再言。”

  • 9、

    我行我素 [ wǒ xíng wǒ sù ]

    释义:素:平素,向来。不管人家怎样说,仍旧按照自己平素的一套去做。

    出处:《礼记·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

  • 10、

    一般见识 [ yī bān jiàn shí ]

    释义:平常的见识。表示不要跟知识低、修养差的人争论,说“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出处:元 武汉臣《老生儿》第三折:“十三把钥匙都在我手里,我也不和你一般见识。”

  • 11、

    倚势凌人 [ yǐ shì líng rén ]

    释义:凭借权势,欺侮别人。

    出处: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回:“吾姓关,名羽,字长生,后改云长,河东解良人也。因本处势豪,倚势凌人,被吾杀了;逃难江湖,五六年矣。”

  • 12、

    专横跋扈 [ zhuān hèng bá hù ]

    释义:跋扈:霸道,不讲理。专断蛮横,任意妄为,蛮不讲理。

    出处:《后汉书·梁冀传》:“帝少而聪慧,知冀骄横,尝朝群臣,目冀曰:‘此跋扈将军也。’”

  • 13、

    蛮横无理 [ mán hèng wú lǐ ]

    释义:态度粗暴,不讲道理。

    出处:刘操南《武松演义》第六回:“武松在旁边说话不得,恼恨县主得了贿银,这样蛮横无理。”

  • 14、

    蛮不讲理 [ mán bù jiǎng lǐ ]

    释义:态度粗暴,不讲道理。

    出处: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我们社会里,也有少数不顾公共利益,蛮不讲理,行凶犯法的人。”

  • 15、

    通情达理 [ tōng qíng dá lǐ ]

    释义:指说话、做事很讲道理。

    出处:清 天花才子《后西游记》:“还是这位师兄通情达理,请坐奉茶。”

  • 16、

    无理取闹 [ wú lǐ qǔ nào ]

    释义:毫无理由地跟人吵闹。指故意捣乱。

    出处:唐·韩愈《答柳州食虾蟆》诗:“鸣声相呼和,无理只取闹。周公所不堪,洒灰垂典教。”

  • 17、

    证据确凿 [ zhèng jù què záo ]

    释义:确凿:确实。证据确实可靠,无法否认。

    出处: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八十六回:“尸场检验,证据确凿。且并未用刑,尔兄自认斗杀,招供在案。今尔远来,并非目睹,何得捏词妄控。理应治罪,姑念为兄情切,且恕。不准。”

  • 18、

    州官放火 [ zhōu guān fàng huǒ ]

    释义: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处: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